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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直流充电桩建设与运营补贴政策》

2025-05-27 13:34:18
来源:博广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直流充电桩建设与运营补贴政策**

一、建设补贴政策

1. 补贴对象: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并投入运营的公用、专用直流充电设施,以及换电站。
2. 补贴标准:
- 对于新建的公用、专用直流充电设施,按照额定输出功率进行一次性建设补助。具体补贴金额为300元/千瓦,额度不超过充电设备购置价格的60%。
- 换电站每个换电工位增补10万元。
- 对于具有示范作用的“光储充放”一体化项目,补贴额度可提高至充电设备购置价格的80%。

二、运营补贴政策

1. 补贴对象:提供公共充换电服务的充电站(直流充电桩3个及以上)的公用、专用充电设施,不含省级资金补助新能源公交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2. 补贴标准:给予暂定年度运营电量0.1元/千瓦时的补助。具体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经审核合格的充电设施总量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单桩(单个换电工位)补助上限小时数为每年不超过1500小时。

三、申请流程与条件

1. 申请流程:项目竣工后,充电设施建设单位应同步将基本数据接入服务平台,并提供公共充换电服务。随后,可向所在区主管部门提出资金申请,经区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区发改局确认并上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公示拟定项目。终,经市政府同意后,资金将拨付至有关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按流程向项目单位支付。
2. 申请条件:充电设施项目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新建并投运时间、建设运营标准、电能计量与支付方式、数据采集与共享等要求。

四、监督与惩戒机制

哈尔滨市将建立监督与惩戒机制,对获得资金的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资金合规使用。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请注意,以上政策内容可能因时间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具体实施前咨询当地政府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新的补贴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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